现行的环保设施运营模式有两种:一是排污企业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是由该企业负责运行管理;二是公共性的污染防治设施如城市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由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这两种模式都存在着不利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种种弊端:其一,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费用由企业负担,公共性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费用由政府负担,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政府这都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其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没有引入企业运行模式,对设施运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来说,不进行成本效益核算,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因此,难以有积极性来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其三,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个人或单位,目前没有进行资质方面的认可管理,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和个人业务素质很差,不具备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能力,不可能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